(网经社讯)4月26日,市监总局发布通知称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对此,美团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特邀委员阿拉木斯观点:
1、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入,互联网领域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而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以及互联网企业和线下企业的经营,基本都是以平台的模式展开的,而对于用户来说,在特定消费领域不太可能同时使用多个平台,这样互联网领域就有了只有第一才能生存的说法。这种规律就导致这个领域的竞争非常激烈和残酷,一般都是发生在市场率占有的前几名之间。
2、竞争分为合法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两大类,依靠更好的服务取胜是合法的竞争,依靠欺诈威胁等手段实施的竞争则是不正当竞争,是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的行为。二选一就属于后者,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实施者处于市场支配地位,还会同时违反反垄断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3、近几年我国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加大,此次继阿里巴巴因二选一被处罚后,美团的被调查,进一步彰显监管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的严厉态度,值得我们持续关注。